根据《宗教事务条例》《福建省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经宁德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宁德市基督教协会认定后报我局备案的第十三批传道员江道斌等3人予以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从2021年11月18日起,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任何单位与个人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公示对象:
江道斌,现于霞浦八堡基督教堂担任传道员,拟予以备案。
陈阿妹,现于霞浦黄岗基督教堂担任传道员,拟予以备案。
林星宁,现于霞浦涵江基督教堂担任传道员,拟予以备案。
公示电话:0593-2827850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正常工作时间
来访接待: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宗教科
来信投递: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352100)
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