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发布时间: 2022-03-03 20:20 来源:宁德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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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部署,经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市委同意,自2022年3月3日起,市委巡察二组对市台港澳办、市民宗局党组开展常规巡察,为期30天左右。

  市委巡察二组将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以及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导向、政治监督作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十四五”时期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我市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宁德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按照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有关规定,市委巡察二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察期间,为方便广大干部群众反映问题,设立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7338887841,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邮政信箱:宁德市A003号邮箱(市台港澳办);宁德市A004号邮箱(市民宗局)。意见箱分别设于市台港澳办办公楼三楼楼梯口、市民宗局办公楼一楼。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对巡视巡察干部的纪律和作风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巡察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请广大干部群众对市委巡察组进行监督,监督电话:2789901,工作时间正常受理。

  中共宁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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